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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申办《犬类准养证》手续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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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私人饲养 犬类申请表.rar(3.94 KB)

申办对象资格

1、申请养犬者的居住面积为市区人均居住面积的两倍以上,并独户进出;

2、每户只准饲养一条小型观赏犬;

3、征得邻居、居(村)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;

4、需饲养的犬必须经畜牧兽医部门健康检查,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;

5、养犬者居住地须属规定可以养犬的地区。

6、申请人员办理《犬类准养证》的,还需提供租房合同或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(复印件)。进关的犬须提供犬类《健康免疫证》(复印件);

申办手续(纸张规格A4)

1、申请《犬类准养证》时,必须提供下列材料

2、要提供足以证明犬只正常来源的凭证。

3、征得邻居、居(村)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;

4、《饲养犬类申请审批表》;

5、 犬主1寸彩色照片(头像)1张,

6、犬只1寸彩色照片(头像)1张、3寸侧面(全身)彩色照片1张;

7、犬管费:中山环路以内2000元人民币; 中山环路以外1000元人民币;

8、《犬类申请审批表》须相邻4户以上邻居签署同意养犬的意见,居委或物业管理、派出所社区民警、派出所领导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;

办理程序

1、 分局治安值班室领取《饲养犬类申请审批表》

2、 按《饲养犬类申请审批表》内容如实填写,交所在地派出所(警察署)初审后,报治安支队;负责接待办理《犬类准养证》。

3、审核合格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发《犬类准养证》,审核不合格的,书面告之申请人。

办理时限

分局治安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根据市物价局沪价行(1997)第286号和市财政局沪财综(1997)第046号《关于核定本市犬类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》规定:

一、限制养犬区域(徐汇区内环线内),每犬每年2000元;

二、控制养犬区域(徐汇区内环线外),每犬每年1000元;

办理依据

《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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