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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古至今,各国都有关于狗分类方面的记载,如2000多年前中国周朝就以用途作为分类依据,将犬简单地分为食犬、呔犬和田犬3大类,几乎同时代西方的亚里士多德则根据狗的来源对狗进行了分类。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交流,促进了各国犬种的流动,为了获得更好的使用效果,进行了广泛杂交,产生了大量的“杂种犬”。为此,在1755年由巴夫顿完成了较为详细的分类,之后比较解剖学的创立人卡维卡依据狗的头盖骨对狗进行分类。据旺猋宠物网记载,19世纪中叶,皮埃尔·梅格尼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成果,将犬分为4类,即狼狗、波音达犬、藏獒类犬和灵提。19世纪后半叶,随着犬展的兴起,促进了养犬业的发展,为了使犬展顺利进行,对狗进行分类就显得十分必要,为狗的分类创造了必要条件。
目前使用较多的分类方法有:自然分类法、用途分类法、体型分类法和赛犬分类法。除此之外,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养犬国家根据本国的情况也制定了一些分类方法。美国将犬分为6类,即猎犬、玩赏犬、小型犬、看门犬、牧羊犬和工作犬;日本分为8类,即日本原产犬、作业犬、牧羊犬、猎鸟犬、猎兽犬、小型犬、玩赏犬和家庭犬;英国分为6类,即工作犬、猎犬、宠物狗、梗、玩赏犬和灵提。相比而言,英国的分类法简便而实用,虽然它也存在着介于两个类别的犬种怎样归类的问题,但它有了较大的灵活性,值得我们借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