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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川市公安局于今年7月和9月两次发布通告,规定非独院独户居住的城镇居民禁止养犬,不符合规定的犬只,必须在9月30日前自行处理;从10月1日起,凡未经审批的非法犬只,公安机关和乡镇政府将予以没收或捕杀。 这是一条杀气腾腾的“限犬令”,虽说狗是通人心的,但在相关部门大开杀戒前,这种恐怖的气氛可能只有狗的主人提前感知了。我也养了一条四十多斤重的边境牧羊犬,虽然没有“独院独户”的优越条件,但还是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许可的。尽管如此,我也不能站在狗的立场上说话,所以我认为对家养犬的管理还是很有必要的。就如铜川市公安局表示的,公安机关会进一步完善养犬的后续管理措施和办法,人性化地处理养犬问题。 可惜的是,根据这条“限犬令”的新闻来源,“进一步完善养犬的后续管理措施和办法,人性化地处理养犬问题”是在“从10月1日起,凡未经审批的非法犬只,公安机关和乡镇政府将予以没收或捕杀”之后,难免让人觉得遗憾。如果铜川的“限犬令”,把捕杀和管理换个次序,才真正是“人性化地处理养犬问题”。 按正常思维,能让公安机关发出“限犬令”,该地应该是狗多为患了,同样按照正常思维,这些狗应该不会是“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”的瞬间奇观,那么,之前怎么就没有限制和管理呢?公安机关所管理和限制的事项,一般的老百姓是不会做也不敢做的,即使有不法分子,也是极少数。这就是说,在养犬问题上,铜川是缺乏管理措施和办法的,只能“临时抱佛脚”来一个“严打”。这又有点像政府部门的其他失策结果一样,买单的是老百姓。 如果捕杀的是流浪狗甚至疯狗,我估计绝大多数人是赞成的。而现在要没收或捕杀“未经审批的非法犬只”,估计会给不少养狗户带来痛苦,在这一点上很难做到“人性化地处理养犬问题”。因为要让“未经审批的非法犬只”成为合法犬只,在铜川不是狗的身价,而是人的身价,铜川的“限犬令”“规定非独院独户居住的城镇居民禁止养犬”,也就是说必须具备“独院独户居住的城镇居民”才可以养狗,这“独院独户”不就是别墅么?这一点别说对狗不人性化,对人也不人性化。人应该居住多少面积的问题还没有解决,甚至人有没有住房的问题还没人过问,谁能定出狗必须占据多少居住面积?富人家自然有养狗的条件,有些富人家狗的待遇还大大超过穷人家的孩子,但我想狗大概也可以随着主人过富贵或贫穷的生活的吧?人都有不同的活法,狗反而不能?我终于明白铜川的“非法犬只”为什么多到让公安机关出手,与铜川百姓没有“独院独户”的生活条件有关的。然而,在中国有多少居住在“独院独户”里的百姓呢?一纸“限犬令”可能无意间带出了贫富差距,以及由这种差距将带来的痛苦。 值得一说的是,对“非法犬只”实行“严打”,可能是件很伤百姓感情的事。许多养犬户爱犬如子,当然也护犬如子,这项工作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。当然,政府部门要做的事是不可阻扰的,但百姓的心理创伤政府部门不能置若罔闻。看起来这是两难的局面,假如狗已经影响或威胁到人的生活,处理是必须的。但应该说回来的话是,如果相关部门一直有所作为,现在的这些“非法养狗户”就不会那么多,如果一发现就处理,也就没有这份感情上的伤害。这一点计划生育工作就做的比较好,着重的是发放安全套,打胎是不得已的事,万一生出来了也只能养育下去。对于狗,同样是一条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