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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纳溪区公安对流浪犬、无主犬、猛犬进行捕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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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3日,纳溪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与安富街道办事处、永宁街道办事处,城管、工商、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,对纳溪城区限养区内的流浪犬、无主犬、猛犬等进行捕杀,对非法带大型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。

此次行动,纳溪区公安分局共出动警用车辆2台,出动警力8人次,发放、张贴宣传资料1000余份,捕杀野犬5只,对7名非法带大型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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