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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3日(大年初一)下午,市民杨女士和家人来到位于西门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东西。当杨女士下到超市一楼准备再买些菜品时,却突然发现有一位女士推着的购物车里竟然有一只宠物狗,狗狗还不断将头伸到购物车外四处张望。原本就害怕狗狗的杨女士一下子没了购物的兴致,匆匆结账回家。杨女士对此很生气,并提出三点质疑:一、购物车是用来盛放商品的器具,当然也包括食品,将宠物狗放在购物车里岂不是很不卫生?二、超市有很多裸露的熟食,万一被狗咬了一口,再被别的消费者购买,发生传染病怎么办?三、超市里那么多人,若发生狗伤人事件怎么办?
昨天,记者走访了一些超市,并没有发现超市门口张贴任何“禁止宠物狗入内”的标志。大多数超市表示,原则上是不允许顾客携带宠物狗入内的,但也有一些顾客偷偷带狗进入,他们也没办法。一家小超市的工作人员称,因为顾客带的宠物狗大多是小型观赏犬,所以他们对宠物狗采取“宽容”态度,默许顾客带宠物狗入内。在随机采访中,绝大部分市民表示不能接受顾客把宠物狗带入超市。
记者查阅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》,其中第十四条规定,经批准养犬的,不得携犬进入机关、团体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。法律人士表示,超市属于市场、商店类公共场所,自然也属于宠物狗的“禁区”,超市有权对狗说“不”,如果有人违规想要将宠物狗强行带入,超市管理方可以请相关执法部门出面解决。如果在超市内发生狗咬伤人的事件,不仅狗的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,超市也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