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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人入侵英国的同时,也带来了一种早在克里特岛的迈诺斯时就开始的运动----犬斗牛。这源自一项礼赞祭祀,对象是那位属于战神的太阳神,祭品是一头小公牛,因为信徒认为以公牛施祭会让他们在征程中发挥无比的勇气。
那时军队里就有不少体型很大的猛犬,它们兽性尚存。为这项罗马式活动所做的选种繁殖的结果,同时能在这项残忍的"运动"里幸存的,也只有那些最强健和聪明的犬了。它们慢慢变得更典型化了。
跨越一大步进入十八世纪初----这是英国中层社会地位的建立和巩固时期。包括一些商人,金、银、锻工,酒保,裁缝,面包师傅等人物。这一社会阶层也开始模仿上层社会的时兴玩意和娱乐活动,"斗牛"是其中之一。
那时已出现一些接近今天能看到的犬种的实际体型的犬只,比如铁利亚, 牧羊犬, 斗牛犬,以及一种称做牛头犬的大型犬。有各种明显的理由表明当时只要体型够大的犬只都称做"马士提夫"犬。还有苏格兰的蓝保罗犬,爱尔兰那凶猛的亚蓝特犬,都被尝试用来跟英国公牛做斗戏;被挑选出来的犬只跟英国一些有名的出色犬只进行繁殖,而后代则用来斗牛。到十九世纪时,按照这样的繁殖方针,就培育出了一种体型够大,脚够长,重达80-90磅的犬只来。大家都能想象到,若以正常的基础而论,这种犬是很不宜用来对抗公牛的,其威力无法发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