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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FCI标准】
整体外型:活泼,骨量和力量较小,绝不土气,或有任何粗糙的地方。其身体构造显示出完美平衡;特别是头骨和前颜面的比例,马隆肩的高度和肩到臀部的长度几乎相等。他应该象一个后背短的猎人,能适应许多种地形。
行为/习性:警惕,动作迅速,热情,脚趾充满期待,极少挑衅。友好,乐于助人,无所畏惧。
头部
头盖骨区域:
头骨:头骨顶线几乎是平的,稍稍倾斜,朝眼部方向宽度渐渐减少。
止部:轻微
面部:
鼻子:黑色
口吻:头骨和前颜面长度稍有不同。如果前颜面明显较短,头看起来就较弱、不完整。
前颜面从眼睛到口吻逐渐变细,而且与前额连接处略显倾斜,但不是“盘子”脸或眼睛前面部分突然向下,而是应丰满和平直。过于丰满和圆润的面颊为缺陷。
鄂/牙齿:颚部强壮,牙齿为完美,规则,完全的剪状咬合,具体如上牙和下牙重叠并与鄂部垂直。过分骨感或鄂部肌肉过于发达为缺陷,会很难看。
眼睛:颜色深,较小,位置深,不突出,充满热情和聪慧,形状接近圆形且分的不太远。浅色眼睛属于严重缺陷。
耳朵:呈V字形,很小,中等厚度,折叠整齐向前垂在面颊边,耳朵的折叠线略高于头顶。立耳、郁金香耳或玫瑰耳为严重缺陷。
颈部:整洁且肌肉发达,正常长度,喉部没有赘肉,到肩部渐宽,从侧面看,显得线条优美。
躯干:
背部:短而水平,强壮无松弛部分
腰部:肌肉发达,略微拱起。连接很短。
胸部:胸部深;前半部肋骨适度圆拱,后半部肋骨深,扩张良好。
尾巴:通常断尾
断尾:位置高。举着,但不超过背部或卷曲。尾巴应该很有力,长度适合
未断尾:位置高。举着,但不超过背部或卷曲。尾巴应该很有力,长度适合,使外观保持平衡。
四肢
前躯:
从前面看,肩部很陡的向下倾斜,从与颈部结合处向末端倾斜比较好看。从侧面看,肩部长,与背部结合良好,从末端向后处倾斜。马肩隆始终轮廓鲜明。胸深而宽。从任何角度看,前肢都应该是笔直的,骨骼强壮,直到脚部。肘部与躯干垂直,运动时在侧面自如,笔直。
后躯:应该结实而且肌肉发达,伏卧或下蹲非常轻松。由很短的第二节大腿和笔直的后膝关节组成的后躯为严重缺陷。
大腿:长而有力。
后膝关节:弯曲良好,不向内翻或向外翻;
飞节:位置非常低。
跖骨:从后面看,垂直,而且彼此平行。
足掌:足爪圆,紧凑而且不大;脚垫坚硬而且坚韧;足尖呈适度的拱形,不向内翻或外翻。
步态/运动:
前后腿运动时笔直向前且水平。肘运动时在身体两侧很自如,与躯干垂直。良好的驱动力来自极具伸曲性的后腿。
被毛
毛发:颈部的毛发长度为2厘米(3/4英寸),浓密,金属丝质地。马肩隆、后背、肋部和四肢的毛发长度为4厘米(1.5英寸),有短而柔软的底毛。身体侧面的毛发不如背上的和腿上的毛发硬。上下颌的毛发疏松,较长,给脸部一个结实的容貌。腿上的被毛也是浓密而疏松的。
颜色:白色主要带上带有黑色、黑色和棕褐色或棕褐色斑纹。斑点色、红色、肝色或石板色的斑纹不受欢迎
体型和重量:
马隆肩的高度不应该超过39厘米(15.5英寸),母 狗相应的小一些。比赛理想体重为8.25千克(18磅),母狗略轻。
缺陷:任何与上述各点的背离均视为缺陷,其缺陷程度严格地与其等级及其对犬的健康和福利的影响成比例。
任何身体和行为上明显异常的犬只应被列为失格。
注:雄性应有两个明显降入阴囊的睾丸。